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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车行业垂直网站在了解“搭便车出现意外怎么办”这一问题之前,中华联合车险先给大家带来一个典型实例。李某和蒋某是同住一小区的朋友,由于两人上班顺路,所以时常相互搭车并且彼此从未收取过费用。某天,李某搭乘蒋某车上班。在行驶至一路口时,由于蒋某未注意避让车辆,导致两车相撞,车辆受损严重,坐在副驾驶的李某也严重受伤,后经交警认定蒋某为全责。事故发生后,李某被送往当地医院,共住院治疗20天,医药费8万余元。在出院后,医生叮嘱需要卧床休养1个月,并且需要专人陪护。出院后,李某跟蒋某沟通赔偿事宜,并表示希望对方全额赔偿。但蒋某认为自己好心送李某上班,而且是李某自愿上车,自己又没有收取搭乘费用,不应该赔偿李某全部损失。没多久,李某将蒋某起诉到法院,要求蒋某赔偿全部损失。
那么问题来了,搭乘便车时遇到交通意外,责任要如何划分?蒋某是否应该赔偿李某全部损失?中华联合车险为大家带来法院审理结果。
法院审理认为,蒋某搭载李某是属于无偿行为,构成好意同乘。但蒋某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未注意避让车辆,造成两车相撞,经交警部门认定应当承担全部责任。蒋某的行为存在过错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但是蒋某的行为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。最终法院认定,蒋某搭载李某属于好意同乘,造成事故应减轻蒋某的赔偿责任。因此,蒋某承担交通事故造成李某损失总额的80%,李某自行承担20%。
通过中华联合车险为大家带来的详细解释,大家以后在“好意同乘”时,也要多一份谨慎。当然,有一份优质中华联合车险护航,自然可以少了很多烦恼。